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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改革方案为深化我局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水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xx〕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xx〕87号)以及省、市、县各级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改革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一)我局所属的33个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岗位设置要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三)各单位应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本单位的岗位总量。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岗位分类: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 (二)岗位设置1、管理岗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机关服务中心、饮水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荆南总段、总排渠管理段、卷桥水库管理处、农排总站、16个乡镇水利管理所)。 2、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水利设计院)。 3、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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