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制度
一、考评内容
年度绩效奖金二次分配考评由出勤情况、本职工作、中心工作、作风要求、民主测评和加分项(创优争先)等6项组成,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出勤20分,本职工作30分,中心工作10分,作风要求20分,民主测评20分。
二、考评办法
(一)出勤情况(20分)
1.出勤签到情况。在工作时间,没有出差、开会、下乡以及请假外出办事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实行签到坐班制,签到时要写明上班工作内容。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故缺勤或上班时间去向不明的,以旷工论处,每半天扣1分,全天扣2分;干部出差、开会、下乡等没有签到的,按有关规定填写《外出请示请假报告登记表》,并报综合股登记备案,没有填写《外出请示请假报告登记表》进行审批的,按缺勤处理。
2.节假日值班情况。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和空岗,因未及时交接班造成空岗、误岗的,由交班人员承担空岗责任。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在岗的1天扣2分(过后按规定安排补休)。
3.请假情况。因事、因病需请假的须以书面形式送审,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呈主要领导审批;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的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请假审批情况由综合股登记备案。年内请事假天数超过规定应休假天数20天以上的,每超一天扣0.5分。
4.学习出勤情况。局机关举办的理论学习、各类会议,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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