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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奖励表现出色的窗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中心”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评方式
通过日检查、周巡查的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月排名、季评比、年表彰。日检查是指每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周巡查是指“中心”领导带队进行的巡查或相关单位的明查暗访;根据日检查和周巡查的结果对每个工作人员计算出当月考核分并排名,在月考核分的基础上进行季评比,年终对优秀的窗口人员进行表彰。
三、工作人员考评
(一)工作人员月考评办法
1、考评分构成。考评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基础分部分采取倒扣分方法,附加分部分采取累计加分的方法,人员附加分加满5分为止,人员基础分考评实行百分制。
工作人员考评分=工作人员基础分+工作人员附加分。
2、工作人员基础分(100分)。“中心”按月以出勤值勤、规范办事、办件评价、工作纪律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量化考评,考评分为100分,扣分不封顶。
(1)出勤值勤
①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1分。
②上下班缺签的每次扣2分,半天内缺签按旷工处理,每旷工半天扣5分。
③擅自离岗十五分钟以上半天以内的,扣当事人3分。
④回局办事人员,必须签到签退,未签到签退的扣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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