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政务大厅窗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考核小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督查股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政务大厅所有进驻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
三、考核构成
分个人考核和窗口考核两部分,分别设月度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考核时段为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
1.个人月度考核:设基准分100分,根据纪律作风、业务办理等情况计取,另设奖励加分。窗口组长由本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平均成绩挂钩得分和个人考核得分组成,分别占40分、60分。窗口主管由本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考核平均成绩挂钩得分、个人出勤得分、窗口考核挂钩得分三部分组成,分别占30分、30分、40分。
2.窗口月度考核:设基准分100分,根据归并进驻、业务办理、窗口管理等情况计取,另设奖励加分。
(二)年度考核: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和进驻政务大厅6个月以上的窗口,其年度考核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1.个人年度考核:由个人月度考核折算得分(占80分)、年终综合测评得分(占20分)组成。
2.窗口年度考核:由窗口月度考核折算得分(占80分)、年终综合测评得分(占20分)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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