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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办公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规范使用行为,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大队内部管理制度,特作如下规定:一、办公室、督查室(以下简称两室)、中队负责人为本单位计算机使用管理主要责任人;“两室”、中队档案资料管理员为责任人,负责计算机日常使用、维护、保洁。二、各单位按照大队统一的模式在计算机上设置存放资料的位置,建立统一的文件目录、资料格式。三、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出现故障,由档案资料管理员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协调安排专业人员检查维修,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拆卸处置。四、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疏于管理,造成损坏的,扣负责人当月“绩”分5分。五、因未按规范操作使用,人为原因造成计算机损坏的,每次扣使用人当月“能”分5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六、工作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观看娱乐性节目,每人每次扣当月“德”分2分。七、此规定自二〇〇*年*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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