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关于支持产业人才及产业工人就业落户产业新区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让xx成为人口净流入地”和区二届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南向”产城融合发展带及探索产业工人培养落户机制”等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xx产业新区建设发展,构建产城相融、宜居宜业发展格局,xx产业新区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制定出台如下措施:
一、鼓励人员落户。非新区户籍人口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凭学历(技能)证书可申请办理落户;在各类企业用工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单位有集体户的落集体户;无集体户的,可以申请在单位所属地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并可按规定申报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备注:2020年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意见》中,国家明确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参考新闻《xx五部门联合发布用工八条措施》。
二、优化子女入学。新区范围内正常生产的企业当年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可在次年全区范围内入(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意选择学校就读;凡进入新区“1+3”主导产业企业务工的非新区户籍员工,其子女申请入(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企业依据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进行申报,统筹安排到新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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