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供销社机关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社机关股级(含股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按县委组织部统一要求进行。
第二条考核内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三条考核组织。县供销社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县供销社各股室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第四条考核方法。县供销社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县供销社党组审定后执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以百分制计算。
股室干部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40%+绩效考核得分×25%+民主测评得分×25%+班子成员综合评定得分10%。
第五条平时考核(40分)。平时考核实行减分制,总分40分。重点考核各股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目标任务完成以及怕、慢、假、庸、懒、散作风情况。
(一)一票否决。对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实行一票否决,股室干部职工年度请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除外)或者旷工、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公务员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室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评先,并停发全年奖金。
(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开会或参加机关活动、参加全县统一开展的中心工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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