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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
2011年,xx公安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将以创先争优为目标,牢固树立“将惠民服务进行到底”的警务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认真落实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升对外服务窗口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为此,我们承诺:
1、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认真接待受理群众办事,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执法规范、服务高效。
2、办理事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应当场办结,不得推诿;手续不全的,应指导办事群众完备手续;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向群众说明原因。
3、市民群众拨打“110”或至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报警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对“110”报警设置短信回访,主动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4、公安机关为群众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并设置网上实时运作的监控功能,对即将超期、超期的事项实现网上预警、纠错和责任追究。
5、办理证照群众有特殊情况、特殊困难的,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将设法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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