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区城投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集团及子公司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城投集团出资形成的各级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第三条集团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主体明确、权责清晰。集团及子公司是提供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担保决策的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程序、审慎决策。集团及子公司要严格履行担保决策程序,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对担保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依法合规、规范运作。集团及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工作程序,确保担保行为合法规范、风险可控。
第二章担保要求
第四条集团及子公司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个人提供担保;不得为高风险投资项目(包括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买卖股票、期货、期权等)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提供担保。
第五条被担保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拥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
(三…………
全文共2675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