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企业突发意外紧急备用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安全部紧急备用金申请、保管、使用和报销管理,使紧急备用金真正使用到点,以确保员工在公司内突发工伤等意外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订此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紧急备用金申请、保管、使用和报销管理工作。
3.2财务部负责安全部紧急备用金的核算审批和使用监督。
3.3人事部负责紧急备用金的报销监督。
3.4安全部负责本办法修订和解释。
4管理程序
4.1紧急备用金申请
4.1.1安全部每年年初向财务部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作为安全部年度紧急备用金,同时冲账去年申请的紧急备用金借款单,去年申请的紧急备用金借款单无效。
4.1.2紧急备用金申请借款人有离职、自离等情形,其申请的借款单无效,须重新借款冲账,即重新开具借款单。
4.1.3紧急备用金保管人如有离职或升任其它岗位的,须向接任者交接,并向财务部现金冲账,然后由安全部再按规重新申请借款。
4.1.4紧急备用金申请借款单必须经安全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会计和财务经理共同签核审批后才有效,最后从财务部出纳处领取申请借款--紧急备用金。
4.1.5紧急备用金申请借款单必须使用财务部提供之《内部借款审批单》,其它申请借款单财务部不受理。
4.1.6填写《内部借款审批单》,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和无涂改痕迹,否则财务有权退单。
4.2紧急备用金保管
4.2.1保管人必须忠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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