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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现状及改进建议
一、近几年我州劳动人事关系主要矛盾及解决方式
近几年来,我州劳动力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但由于用人单位劳动法规意识薄弱,劳动者维权意识强化,现行劳动争议解决制度建设的滞后等原因,加剧了劳资关系冲突。综合近几年我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数据情况,劳动人事争议受理案件多以劳动关系订立、解除及工伤案件为主,可见,劳资冲突构成了目前我州劳动人事关系的主要矛盾。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来解决。协商是在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解决方案,但在双方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协商往往不能达成共识;调解既可以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前由有权调解机构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院申请仲裁后由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仲裁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定前置程序,我国对劳动人事争议实行“一裁两审”制,发生争议的当事人需在法定时限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诉讼则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程序进行审理。以上四种解决方式中,调解有其独到的优势,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正确引导争议双方,及时化解纠纷,阻止双方矛盾激化。
二、我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现状
自2011年以来,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中,我州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先后起草下发了7份文件,开展了4项观摩、调度、评比和调研活动,充分激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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