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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车船税税源控管,规范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推进依法治税,提高车船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新车船税法规的认知度和遵从度,促进全市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的流失,市局三处深入基层,积极调研。
车船税征收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重复缴税,退税频繁。一方面,为解决近年来车辆不断增加数据库不断膨胀给原有服务器带来的巨大压力,我局投资扩容,增加服务器,将车船税系统现有的数据库一分为二。为保证数据共享中心,信息中心每月对两库信息进行一次合并。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信息未合并的一个月间,两库当月征收的信息不共享,这就导致了大量重复缴税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因利益因素驱使,为能更多的获得代征车船税“协税护税金”,增加征收比率,不承认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新购车辆车船税,强迫纳税人重复缴税,也导致了大量退税。新购车辆的车船税过去都是在落户环节由交警部门代征,带有“垄断”性质。新条例实施后,保险公司成为法定代收代缴义务人。对新购车辆,保险公司都是在购买环节,也就是车辆未落户就代收代缴了车船税,这就大大影响了交警部门代征车船税比率。还有就是无信息平台支撑,保险机构与我局征收系统不联网,相互无法查询数据,也为重复征收埋下了隐患。众所周知退税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过长,且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212号)规定,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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