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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乡镇干部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实现本职工作争前进位,重点工作争创一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重点工作落实上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专班为主的运作方式,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实施的对象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包括抽调或聘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二、实施办法(一)明确领导责任。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制。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全权负责,实行上级考核和本级考评相结合,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工作失误者予以惩处;二是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任务的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予以奖惩。三是实行单项工作责任联动制。对阶段性的单项工作,凡被抽调到工作组的领导和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共同完成,对因个别失职造成工作被动和落实不好的,实行责任倒查和工作环节追究,并与年底考核挂钩。(二)突出工作推进。一是强化责任推进工作。每个机关干部要按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本职工作上,班子成员以党委文件分工为依据,机关干部职工以确定的工作职责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依据,重点工作以责任制为依据,临时性工作以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办公室记载为依据,实行三合一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记分和奖惩记分。二是强化制度推进工作。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运作,实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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