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关于党员干部违反“双拆”决定处理办法

投稿人:文沁… 发布时间:2006/10/11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1464字

内容预览:


党员干部违反“双拆”决定处理办法(暂行)  为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依法拆迁、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以下简称“双拆”)决定,确保“双拆”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建设灵璧、发展灵璧的高度,深刻认识“双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认真按照“双拆”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拆迁部门按时限拆除各类违规违章建筑、拆迁重点工程地块及已挂牌出让地段内个人和单位的建筑物。  二、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不执行县委、县政府“双拆”决定。  三、对主动配合拆迁部门拆除各类违规违章建筑物的,不再追究相应责任;对存在违规违章建筑问题,且在“双拆”中拒不配合的,依法从严、从重或加重处理。  四、全县党员干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灵城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非法占地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  2.未按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的位置、功能、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建设高度和建筑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  3.未按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  4.在县重点工程地块及挂牌出让地段拆迁范围内拒不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全文共1464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

   
热点专题文章
参赛获奖演讲稿 各岗位述职述廉述学述德报告
典型工作经验汇报交流发言材料 金融保险行业相关工作文档
各行业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

加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