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工商联会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
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商联)会员由非公有制企业、非公经济人士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为主体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组成。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xx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或经营地点在我市范围的企业,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在xx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协)会及有关社团,或在我市设立分会的商(协)会及有关社团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团体会员;
(三)在xx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工商企业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四)与市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士,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五)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
(六)现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或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社会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市级行业商(协)会负责人,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邀请为个人会员,并可作为市工商联执委或常委推荐人选;
…………
全文共1604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