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机关聘用人员目标考核加分及扣分标准(共性指标)
类别
序号
奖励内容及分值
备注
奖励加分
项目
1
科室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受到市级通报表扬和表彰奖励的,所涉临聘人员加0.5分;受到市领导肯定或表扬的,每次加1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5分。
奖励总分不超过10分
2
科室年度考核为先进单位的,所涉临聘人员加1分。
3
未休完年休假每天加1分,全年未休假、请假加5分。
4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或因个人表现提升服务满意度的,视情况加2-5分。
扣分项目
5
无故缺席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无故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凡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每一天扣2分。休完年假后请假一天扣1分。
6
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效率低,出现责任差错,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每次扣4分。
7
因个人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原因,受到服务对象及机关部门投诉,被查属实的,每次扣4分。
否决性
指标
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绩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年度内累计无故迟到在10次及以上或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2)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3)当年受拘留及以上处分或处罚的;
(4)违反纪律、煽动群众上访或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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