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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待遇与考核制度一、落实好优惠政策,提高警惕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重视解决村干部政治待遇。对连续任职时间较长,村集体经济在10万元以上,年增长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三年被县以上部门评为优秀村干部的,通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考核程序合格的可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对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的村干部,要积极推选他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落实村干部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实行“季薪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村干部每季度领取足额误工补贴费。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村,可提高干部工资标准。“三老”人员生活补贴采取按季发放的原则,每季度末向“三老”人员进行足额发放。积极实施村干部“双保”工程。要按照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参加养老基本生活保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规定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根据村干部的任职年限、贡献大小及本人获得政治荣誉情况,经组织考察,凡考评考核优秀、称职的村干部可参加养老基本生活保险。也可结合实际落实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村干部补贴制度。对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快,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从村集体经济增加1万元以上部分,拿出30%的比例资金,对村干部进行奖励。认真解决村干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优先考虑其子女参军、就业等问题。在评选“三老”人员工作中也要优先考虑优秀村干部,并严格按照“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费用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三老”人员的生活补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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