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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镇村创建讲课稿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真诚的感谢。今天,我们来这里给大家上堂法律课,希望大家学完后,都能当一次义务法制宣传员,把它讲给身边的人,为我们和谐乡镇的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如果我们以及我们身边的人都知法、守法了,那么家庭就和睦了,村里和谐了,乡镇和谐了,自然我们的社会也就和谐了。今天,我想用二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和大家探讨有关我们农村地区最常见、最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我们讲讲村民自治。
1、什么是村民自治?
从自治的内涵和自治的形式来讲,村民自治的构成主要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农村社区;二是自治的主体。农村社区指自然村落,自治的主体指村民群众。因此,村民自治是: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组织起来,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即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实施村民自治的机构是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
2、为什么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群众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一个创造。我国现有村民委员会是在原来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的,规模大,人口较多,一般在1000人到3000人,多的达到8000人以上;在一些山区村,村民委员会由几个自然村组成,村民居住分散,再加上土地分散经营后,很多村民农忙时下田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有的长年在外地经商办企业。这样就给经常性地召开村民会议带来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广大村民当家作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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