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公路局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局信息中心承担局机关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的技术支持、维护服务工作。
三、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和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各部门科长(主任)为本部门计算机保密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或保管人为本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责任人。
四、建立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本部门计算机(包括笔记本)和移动存储介质分为涉密性质和非涉密性质,建立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专机专用,专人负责,并在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上标注相应的密级标识。
五、在设计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时,应选择经国家或省、市保密局批准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公司)承建。计算机的维修应由行政办公室或信息中心负责,不得私自委托公司或个人维修。
六、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上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传递、储存国家秘密信息。
七、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批准制度。凡…………
全文共1646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