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确保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办好特殊教育”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保障每一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送教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籍且在本县居住、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送教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学生不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充分尊重家庭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合作开展,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三)定期送教、个别化教育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课时,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根据残疾儿童的类型、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建立一人一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领导,建立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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