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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考核细则
为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确保医保筹资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列入2022年度对村(社区)和机关干部目标考核。
二、考核对象:各村(社区)联村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干部。
三、考核办法
(一)加扣分奖励。
1、筹资进度分四个时段实行考核加扣分,即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完成15%,11月01日至11月20日完成60%,11月21日至12月10日完成90%,12月10日至12月30日完成100%。对四个时段完成任务进度的村(社区),每阶段考核时加1分,在完成进度前提下,排名前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再加1.5、1、0.5分;未完成进度的村(社区)扣1分,未完成进度且排名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再扣1.5、1、0.5分。在医保筹资中工作突出,被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对未完成全年筹资任务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医保筹资一项不得分。
2、从2022年10月21日起,原则上每周五进行调度,对当周收缴增量和完成率两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其中收缴增量到11月30日截止)。每周排名最后的村(社区)书记,在调度会上作检视发言;对连续2次所联村(社区)排名最后的,联村(社区)组长作检视发言;累计3次在排位通报排名最后的,联村(社区)组长作检视发言;累计4次在排位通报排名最后的,联村(社区)领导作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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