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及工作目标,此次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聚焦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加大医保反欺诈工作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实现源头防范,保证全市医保基金合理支出,医保领域风气、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得到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长道、付文全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医保局长、市医保局各业务科室及医疗保险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负责全面协调安排此次专项活动开展。各县(市、区)应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检查队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差异化服务特点分类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放宽入院指征、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虚列收费、过度医疗等行为;村卫生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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