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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党纪国法与传统道德两融合两促进研讨发言材料
党纪国法和传统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党纪国法是最基本的规矩和底线,属于社会制度范畴;传统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传统道德的作用在于其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人们凭“良心”办事,从而更好地有益于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良好的道德风气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良好的社会治理必须是传统道德与党纪国法的有机融合。人性里面既有良知,又有欲望,我们必须通过党纪国法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防范人性的弱点,通过传统道德来启发人的良心。
习总书记强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也是对从古至今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从孔子提出“宽猛相济”,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提出“隆礼重法”,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党纪国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方面起很大的作用,但是,单纯依靠党纪国法无法形成真正和谐的社会,党纪国法必须要与传统道德一起共同调解人们的行为,党纪国法的最终实践,必将具体落实、体现在公民自身社会生活和日常行为中,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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