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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规章制度汇编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全局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全体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出勤情况,考勤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月公布。
(二)考勤员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追究考勤员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局领导班子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以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二、请假
(一)请假种类。公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二)请假原则。请假的前提是必须安排好工作衔接,无论任何休假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逐级请假的原则,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条交办公室附考勤表后备查。
(三)请假批准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的,由科(室)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2-3(含)天的,科(室)长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由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副局长向局长请假,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局长请假,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休假。假期不计法定休息日。凡符合休假规定的干部职工,由本人填写《xx区医疗保障局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拟出休假天数、休假时间,报组织人事工作人员核准本人公休天数,再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批休假。
1.休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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