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选拔后备干部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八)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九)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后备干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的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干部;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正职)的后备干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它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后备干部。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负责。实行干部双重管理的单位,其后备干部的管理与干部管理权限一致。 三、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
全文共4503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