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2014年度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暂行)
社区党总支部(支部)、居委会:
为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抓好社区各项工作,明确责权利,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2014年度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副主任、社区党委办公室主任、老年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工作实绩分(100分×50%)
1、党建工作(30分)
(1)搞好总支(支部)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民主生活会效果明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各类资料,制度健全完整5分。每少一项扣1分。
(2)社区党总支(支部)完成党员发展2人(含2人)以上2分。每少一人扣1分。
(3)开展特色社区党组织创建2分;实行了党员计分册1分。否则不得分。
(4)按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学习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5)开展党员干部一帮一活动2分。未开展不得分。
(6)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兑现2分。无责任区扣1分,无承诺扣1分。
(7)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正常开展,记录、图片、资料整齐规范7分。少一项扣1分。
(8)党风廉政建设5分。组织干部学习廉政准则1分,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1分,党务定期公开1分,档案资料、记录、图片齐全2分。少一项扣1分。
(9)无干部违纪违规2分。群众向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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