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管理制度
警务室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
社区警务室工作内容(一)及时受理群众报警。社区民警在警务室接到社区群众报警或派出所处警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根据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如需派出所警力支援和刑侦部门勘查现场的,须及时向派出所值班民警报告。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社区警务工作手册》上。
(二)受理有关证照申请。社区警务室主要受理行政管理方面需要社区民警签署意见的各类证照申请,如:户口迁移的审核;暂住人员的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出国、出境人员的初审;社区内特行、公共娱乐服务等治安许可证的申领审核等等。对受理事项,社区民警应及时审核签署意见。不能当场审核签署意见的,应明确告知取证时间,或在办理后主动通知当事人。对需转报所长或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事项应说明原因,可由当事人自行报所审批。社区民警对受理事项及办理情况要认真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的录入或归档工作。
(三)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的援助。确定无法帮助解决的,应主动及时说明情况。对群众的上门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求代办居民身份证、户口等事项的,社区民警应当提供上门服务。对群众通过警民联系箱或电话联系要求提供帮肋或办理有关事项的,社区民警应记录在册,妥善予以处理,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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