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调解作为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有效途径,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廉等特点,是我国审判工作取得的一项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司法工作的特色,称“东方一支花”。长期以来,我院在审判工作中,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各个诉讼阶段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化解了大量的纠纷,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我院开展调解工作的主要作法、成效和经验
(一)、调解的主要做法:
我院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自愿、合法”的基本原则,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统筹兼顾维护法制尊严和人民法院形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促成调解。主要的做法有:
1、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我院在审判工作中,明确要求,凡是法律规定适用调解的案件,都要力争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率必须达到75%以上,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人民法庭,规定每年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不少于两次,同样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强调调解优先,坚持全程调解。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采取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前调、庭审调解、宣判前调等多阶段调解方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
3、因案施调,讲究调解策略。首先是根据个案的不同,准确把握进行调解的阶段和时机,增大调解成功的几率。其次是案件不同,调解的方式方法、调解切入点、调解的侧重点等均有所区别。如对待调解家庭纠纷…………
全文共6890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