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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生奖励扶助调研报告(县人大副主任)县委常委、落实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是党和政府对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补偿,是一项民心工程,国家于2004年在我省开展试点,2008年我省在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激励政策。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我带领教科委的同志分别深入到店头、腰坪、双龙、隆坊、田庄、侯庄等乡镇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推行情况 (一)2008年度九项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补充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2008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在对象确认的过程中,简化了对象申报手册的内容和填写的份数,启用了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对象公示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四权分离”运行机制,做到程序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受到群众肯定与好评。同时,省、市、县三级分别把农村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享受年龄从60岁提前到55周岁,对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区别不同情况,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给予夫妻每人每月80元和100元的补助,对农村计生家庭及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对农村0—14周岁的独生子女户保健费增加为每人每月20元。截止2008年12日,经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2008年九项政策对象的补充确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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