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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县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警民间的矛盾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那么,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如何正确认识和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意义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既是维护社会的主业军,又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主体。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警民关系,对促进公安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
(一)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执法管理滞后
一是打击管理滞后于形势。当前,公安机关在履行打击和管理职能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的声誉。比如一些基层公安基层所队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仍然存在案件不破不立、追逃工作不到位、实际破案率较低等问题,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
二是行业作风存在弊端。四平八稳坐阵办案等静态管理为主的警务活动,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各种带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如"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在一些基层所队和民警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令群众十分反感。
三是"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基层所队为弥补办案经费不足,动辄罚款收费。个别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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