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稿--学法问答、案例精选

投稿人:rtyh 发布时间:2009/3/3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37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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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稿--学法问答、案例精选一、消费者没有发票怎样索赔?

问: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在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应该怎样索赔?

答:你反映的问题,的确是个棘手的事。发票是证明消费者和商品销售者之间关系的重要凭证。如果发票丢失或者销售者欺骗消费者不开发票,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就会给消费者索赔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是,没有发票并不等于不能索赔。

没有发票的索赔,关键问题是相关证据的收集,一旦有证据能证明该商品是该商场出售的,这个商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类情况,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凭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发票是购物的原始凭证,也是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享受“三包”规定的主要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索赔要把握下列要点:

1、应当注意寻找有无其他凭证,可以证明购物这一事实。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电脑打印的小票,这些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2、对于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再次购买一件同种商品,以作为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依据。

3、消费者尽管手中没有发票等原始凭证,仍可直接与经营者交涉,要求经营者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予以处理。

4、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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