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色浪漫》的感想--“用舍有时,行藏在我”

投稿人:文彬 发布时间:2008/9/10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20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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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的故事情节始于1968年的北京,以钟跃民为代表的特殊群体,穿着从家中箱子底翻出的当年父辈穿过的将校呢军装,在街头呼来啸去,他们身藏利器,随时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大打出手。正当他们把北京闹得鸡犬不宁时,一道“知识青年下放农村”的命令,将他们统统送到陕北插队落户。在农村,他们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拿去换粮食吃光之后,就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肚儿空空,他们就成群结队去县城讨饭,并打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追击战--

  对于书中的钟跃民,如果简单地用传统的二分法——非好即坏的是非观来评判来分析,显然是无法贴上标签的。因为表现在钟跃民身上的亦正亦邪,邪气或者正义并非是一种被动的转化。很多是在某种场合下的一种不经意的表露。从表象看,斗殴滋事,对钟跃民来说简直是饕餮大餐,越是闹得鸡飞狗跳,越是打得头破血流,他越是精神亢奋。然而就是这个钟跃民,涉及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竟冒着自己被别人砍杀的危险,拼死救出差不多要死于他人乱刀之下的李奎勇。高干之女与平民子女之间本来就有有一层隔膜,而他与平民子女李奎勇从儿时结下的友谊,却一直保持到李奎勇去世。对于“拍婆子”,钟跃民的举止的确让人觉得有点厚颜无耻;然而谈论起古典音乐,钟跃民的理解及其口才却让人刮目相看。比如他对柴科夫斯基的钢琴曲《六月·船歌》的解说,竟让那个自命清高的周晓白泪滴婆娑。发展到最后,这位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对钟跃民爱得死去活来。探寻个中原因,用周晓白的话说,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还有几分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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