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xx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规范化管理,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依法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发展中心)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由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六条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规模和用地计划纳入本市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第二章优惠政策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
全文共731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