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逐步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在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我国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不力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目前,宪法与法律的实施情况不尽人意,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相当严重,监督虚置和监督乏力的问题较为突出。如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扎实稳妥地行使好人大监督职权,推动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一名地方人大工作者,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深化监督理念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好监督工作,首先必须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强化四个意识,深化监督理念: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任务,其目的就是保证宪法与法律的实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而保证公共权力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在不享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应当把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监督意味着失职,意味着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的背叛。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监督的过程,实质上是动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评价、衡量是非,检查、监督工作,纠正、处理问题的过程。因此,监督的依据只有一个,…………
全文共3226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