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铁路工会某车辆厂经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6年5月30日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监督,规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经审会)的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结合工厂和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会经审会是在工会内部依法设立的、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工会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对工会经费、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行使独立审查监督权。
第三条工会经审会向工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厂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会经审会接受上级工会经审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厂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工会经审会依法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对工会经审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工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厂工会委员会时,须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工会经审会。
第六条根据全总关于各级工会经审会委员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人数的20%的规定,厂工会经审会由5~7名委员组成。
工会经审会的组成人员,应具有代表性。经审委员应由政治素质较高、密切联系群众、懂得财经政策、敢于坚持原则的工会会员担任。
工会经审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厂工会委员…………
全文共6647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