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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之浅见
笔者认为,做好乡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着力在六个方面力求突破:
一要在领导支持上求突破。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政府采购工作,带头执行采购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维护国家法令的畅通,把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摆上特别重要的位置,研究制定本乡本镇采购工作的方法措施并积极付诸实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从而使得政府采购真正成为乡镇政府节约财政支出、遏制腐败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利器。
二要在法规宣传上求突破。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乡镇各部门和乡镇干部的政府采购意识,事实证明,政府采购工作在推行过程中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阻力的干扰,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澄清人们的模糊认识,统一人们的思想,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因而宣传工作至关重要,县乡财政部门要联手进行以《政府采购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尽快地形成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的良好氛围。
三要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加强乡镇政府采购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应坚持“效率、成本、灵活”原则,无论设不设专门的采购机构,都要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专人负责制,加强采购专职人员的岗位学习和培训教育。采购机构的具体设立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采购规模大的乡镇可单独设立,如果总量均不大,也可不设,而统一由市、县级集中采购机构负责采购,由财政所明确专管员负责监督管理。
四要在基础工作上求突破。乡镇采购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可先从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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