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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探讨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虎拍蝇,取得反腐倡廉绝地胜利,深受广大群众拥护。但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较多、群众缠访、闹访事件时常发生等问题,制约了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笔者作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粗浅探讨下如何破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概况
(一)概念
查阅相关资料显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网上反映、接听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以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始和先行部分,或称第一程序,是基础性工作。相对于一般信访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信访业务的职能性。二是反映问题的集中性。三是处理程序的法制性。
(二)渊源
我国信访制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起源于古代直诉制度。直诉有别于一般诉讼程序,属于古代冤案救济制度。路鼓、肺石、邀车驾、上表是古代最具代表性的直诉方式。当代信访制度与古代直诉制度一脉相承,体现了法的继承性和传统文化的连续性。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正式确立。1971年《红旗》杂志刊登了《必须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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