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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民政局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xxx《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和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镶机编办发xx号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同时指派专人围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督查表和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督查表内容开展此项工作。
二、编制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
1.xx民政局为正科级单位,机构性质为国家机关,编制类别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内设机构数3个。核定编制数共6个,实有在编4人。
2.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为正股级单位,核定编制数6个,实有在编5人。
3.敬老院为正股级单位,敬老院核定编制数3个,实有在编1人。
(二)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
xx民政局:核定领导职数共3个,实配3人。其中:核定乡科级正职数1个,实配乡科级正职1人;核定乡科级副职数1个,实配乡科级副职1人。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经过开展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三定”方案规定、人员调整批复、编制配备人员、内部运行情况、干部人事档案等的核对工作,我单位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擅自加挂牌子、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超编、超职数配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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