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街道(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
一、日常工作及运行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全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2.负责统筹落实全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各项改革措施及相关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并稳步推进实施;
3.根据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
4.指导各有关部门及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有关工作动态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全街道矛盾纠纷化解案件信息的收集、统计及梳理工作,形成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数据分析报表,为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
6.制定中心具体各岗位的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7.制作、执行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8.负责中心受理案件的档案管理及存档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开展及指导
1.接待当事人来访,受理当事人来信和相关咨询服务,收集当事人提出和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予以答复;对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将问题转递有关部门,并对落实情况跟踪了解和结果反馈;
2.受理街道有关部门移交和社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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