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关于上报民政局公务用车制度的报告
县公车办: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公车管理,确保公车使用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予以上报备案。
2020年11月6日
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盟、县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民政公车管理,确保公车使用规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车辆的管理、派遣、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确保公车公用、专车专用。
二、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申请审批制度,用车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用车申请,用车申请中应详细填写用车范围、用车人数、用车事由、用车时长、办事地点等事项,经车辆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用车人应按派出地点出车,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擅自用车或不按派出地点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用车人的责任。
三、夜间、双休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派车;非公务下乡不派车;严格执行公车封存规定,车辆返回后一律停放到单位院内,停车后,上好安全装置,车钥匙上交到办公室。
四、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行驶里程、加油等情况进行管理,车辆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加油采用刷卡结算的方式,避免现金交易,加油后发票上需有本人签字注明公出地点,各驾驶员应自觉养成节约用油的习惯,办公室应每月对车辆行程和用油情况进行检查。
五、维修车辆前,车辆管理员应先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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