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区医保局机关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所指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局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第二条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三条任何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必须时刻牢记自已第一身份是党员,党内活动、党内文件一律以同志相称。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按时交纳党费,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开展活动、交流思想等。党员领导干部是支委会成员的,还应按时参加支委会会议,与其他成员一起讨论决定有关事项。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给党员讲党课。党组成员每年要到所党支部讲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搞照本宣科。第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党支部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还应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主动改进工作。第七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有专门规定,需…………
全文共145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