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9/12/30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1712字

内容预览: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湖纪〔2016〕69号)、《安吉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纪委〔2013〕10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县管干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领导干部组织操办的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生日庆祝、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事宜。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尚俭戒奢、勤俭节约,带头倡导新风正气,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歪风。  

第五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严格控制规模。  

操办结婚嫁娶事宜宴请亲朋人数单方原则上控制在200人(20桌)左右,双方共同宴请的原则上控制在300人(30桌)左右。  

领导干部操办悼亡发丧事宜应当从严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领导干部一般不操办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的生儿育女、落成开业、生日庆祝、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应当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从俭从简办理。  

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有下列行为:  

…………


全文共1712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

   
热点专题文章
参赛获奖演讲稿 各岗位述职述廉述学述德报告
典型工作经验汇报交流发言材料 金融保险行业相关工作文档
各行业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

加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