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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休假天数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全年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全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全年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全年累计停产放假的天数超过员工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5)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
四、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按系数1发放绩效工资。
五、其他规定
1、员工申请休年休假需提前15日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2、员工新进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3、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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