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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县关于落实到市政府机关大院接访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机关大院接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到市政府大院上访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妥善处理,按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特制定我县落实意见。
一、严格接访程序
(一)凡政府办、信访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厅或市信访局接访通知后,要问清上访人数、事由、所属乡镇或部门以及相关要求,并立即通知信访局长和有关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接访。
(二)6-10人集体访要按要求通知分管领导和包乡县领导到现场接访,并明示时间要求,请示是否需带警力和车辆接访。
(三)对10人以下情绪激烈,出现围墙、滞留、阻碍交通等违法行为的上访或10人以上集体访,除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和包乡县领导接访外,还要及时按程序通知县政府主要领导,并通知公安局一名主管领导带队,带足够的警力和车辆按时赶到上访现场。
二、严格接访责任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各乡镇、部门是接访的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到市政府机关大院接访工作的协调督办,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包乡县领导和有关乡镇、部门接访,并按程序报县政府领导,按县政府领导要求协调有关乡镇、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信访局负责及时赶到现场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公安局接受接访县领导的现场指挥,负责制止违法上访行为,对上访人举打标语口号、散发宣传品、拦截车辆、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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