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9/6/3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1243字

内容预览:


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xxxx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约见,是指人大代表对闭会期间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代表小组活动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当面进行询问、提出问题,被约见人予以答复或者解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家机关负责人,是指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负责人、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第三条代表可以就下列事项提出约见:

  (一)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二)本级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区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和安排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中发现的问题;

  (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区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六)代表认为确有必要且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人大代表不宜对下列事项提出约见:

  (一)仅涉及代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亲属个人利益的;

  (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或者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


全文共1243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

   
热点专题文章
参赛获奖演讲稿 各岗位述职述廉述学述德报告
典型工作经验汇报交流发言材料 金融保险行业相关工作文档
各行业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

加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