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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委宣传部首问负责制度
一、来访人到机关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即为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经办科室(人)办理。
二、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对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科室、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三、属于本科室或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所需资料和办事工作程序。严禁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态度蛮横等不良工作作风问题的发生。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承办科室的电话。
五、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部门。
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有关业务科室一同解决。对不能办理或当时不能答复的事项,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七、对于群众电话询问或反映情况的,要认真听取来电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将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八、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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