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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各督导组,县委各指导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于2014年10月底全面结束。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茬召开总结会议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县委将于10月17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县直单位、乡(镇、场)总结大会安排在县总结大会之后召开,10月24日前开完。村(社区)以及其他基层党组织总结会安排在上级党组织总结大会之后召开,10月底前开完。情况特殊的,报上级督导组同意后,可适当推迟召开。各活动单位召开总结大会的具体时间,由本单位“活动办”商县委督导组确定后,报县委“活动办”备案。县委督导组要参加所督导的乡镇、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督导组负责同志要在会上讲话,对所督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作简要评价,并就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要求。二、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群组发〔2014〕22号)要求,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上下结合搞好总结工作。单位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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