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xx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整治成果,现就2011年我区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整治工作及“新五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餐馆、小游泳馆、小休闲娱乐场所)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巩固年,全区要在已经开展整治的基础上对现存的739家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加强监管和整治;继续深化“无非法小企业社区”创建成果;严密监管全区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遏制新增和非法小企业反弹势头;继续开展“新五小”行业整治,促进“新五小”行业的规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对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型企业加强整治。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由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卫生局、药监局牵头,商旅局、发改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以“15个100%”为标准,加大辖区147家小食品类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经营点的监管力度。对有证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建立健全企业档案、进货索证索票、实名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在严格执行前置审批的前提下,对有条件的给予工商登记,并纳入规范管理。
2、继续对小型服装生产加工型企业加强整治。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安监局、人力资源局等职能部门与街道配合,继续对辖区137家小型服装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控。对有证的小服装企业开展反复排查,凡是发现存在消防隐患、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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