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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09〕29号)及县编办《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及下达行政和事业编制的通知》(xx编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如下:
一、编制配置和领导职数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补充通知》精神,以各乡镇人口、面积两个因素进行分类,我镇为二类乡镇,行政编制数不超过22名,事业编制不超过13名。
乡镇领导实行交叉任职,职数为6名: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副镇长2名。设镇人武部部长1职,为副镇长级职务。镇机关所设“两所三办四站”,设主任或站长一职,部分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副主任或副站长一职。
二、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
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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