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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科学发展观征文:浅谈科学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到民警的执法质量,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关系到公安队伍乃至整个国家机关的形象。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立足部门职责,从全局队建出发,我深感:科学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亟待去研讨、去解决。
一、民警工作积极性的特点积极性是一种内源性动力,它是孕育在人的心灵深处的品质和力量透射出的激情。从积极性的存在形式看,人的积极性包括“现在”积极性和“潜在”积极性。当前能够看到表现或表露出来的客观存在的心理态度为“现在”;尚未表现或激发、挖掘出来还处于蕴藏过程的心理态度为“潜在”。作为领导者,就是要让民警“现在”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真正发挥,同时又能把基层民警“潜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对此,我们要善于引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尽一切可能地创造有利条件,让民警真正感受到有希望、有奔头,才能把大部分民警“潜在”积极性转化为“现在”积极性。
从积极性的存在时效看,人的积极性包括短期积极性与持久积极性。民警的积极性,从短期变为持久,不仅仅是时间上的量的延续,它应该是质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要想把民警的多变积极性转化为持久稳定积极性,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时间上的渐进性。“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民警的持久稳定积极性不可能一朝一夕形成,而是逐渐形成的。二是形式上的动态性。民警的积极性,从形成、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会一成不变,而且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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